有人认为原自来水公司改制后卖给了私人老板,今后的监管将可能成为问题。请问市政局,目前的水务公司是否是私人企业,你们是如何对城市供水进行监管的?
答:2007年,梧州市政府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改制,盘活资产发展新经济增长点,以推动梧州市经济发展。原市自来水公司整体产权转让时,市政府对前来收购的外商、企业严格把关,让最有实力的企业来梧投资,最终由广东粤海集团和北京江河水务有限公司整体收购梧州市自来水公司企业国有产权。控股股东粤海集团是广东省省属境外最大的大型国有企业,直属广东省国资委。集团属下的二级公司粤港供水公司是周恩来总理于1965年亲自批准成立的对香港供水的企业,主要负责向香港、深圳、东莞供应原水。
可见,梧州粤海江河水务有限公司并不是什么私人企业,控股股东具有明显的国有性质,并数十年保障香港供水,我们有理由相信粤海集团投资梧州供水事业,一定会负起国有企业的责任,为梧州市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提供优质的自来水。
2007年,市政管理局代表市政府与粤海江河水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梧州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政府监控、水价调整、供水水质和运行保障等事项。按协议规定,水务公司必须严格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企业经营,做好城市供水工作,确保安全优质供水。这份协议,以及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供水管理的法律法规,都是政府加强城市供水管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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