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记者 朱元冬
“酒店到底什么时候给我们发放拖欠的工钱?”5月11日,金苑大酒店客房部的几名员工无奈地告诉记者,酒店方已经拖欠他们几个月的工资了,虽然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就此事进行了调解,并下达了仲裁调解书,但大家至今依然没有领到被拖欠的工资。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酒店不仅拖欠了这些员工的工资,并且还在他们的工资账户里扣除医疗、失业、养老等“三金”保险,却未在相关部门为这些员工购买“三金”保险。
5月12日,记者从长洲区法院了解到,该法院已受理了金苑大酒店员工申请执行酒店发放欠款的请求,并要求该酒店于6月份发放欠薪。
员工:
工资被拖欠,社保照扣却没缴
邹女士是金苑大酒店客房部前任领班,已经在酒店工作了8 年。她告诉记者,从去年6月开始一直到9月,酒店都没有发放她的工资共计8000 元,于是她在去年9月份就辞职了。而她的一些同事也由于工资被拖欠,也陆续在去年10 月份向酒店辞职。
酒店客房部另一名前任领班李女士,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打印有2015年6至10月被拖欠工资和所扣除的“三金”费用的名单,名单共有17 人。据介绍,加上中餐部、保安部等部门,被拖欠工资的酒店员工约有30人。在名单上,被拖欠工资最多的有九千多元,其他的在四五千元不等。
“去年有个员工生病需要使用医保,医院却告知无法启用医保,我们这才发现酒店虽然在工资扣了社保,实际却没有帮我们缴纳社保。”邹女士说,被拖欠工资的员工经过查询发现,酒店方从2014年7月开始就没有为他们缴纳医疗保险;同时,员工在梧州市劳动部门查询后也发现,从2014年7月起,他们在劳动部门的账户里也没有购买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的缴款记录。但是,员工们翻查过往工资条发现,酒店一直都在员工工资里扣除“三金”款项。
酒店客房部的前任员工黄女士是一位“80后”单亲妈妈,需抚养两个小孩。她告诉记者,自己在酒店干了一年多,每月扣除“三金”后到手的工资约1200 元,一家人生活十分拮据。在这批涉事员工中,像黄女士这样生活窘迫的人员还有不少,她们希望能早日领到自己应得的工资,以及此前被扣除的用于购买“三金”保险的费用。
法院:
要求酒店方于6月发放欠款
为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被拖欠工资的员工向梧州市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去年12月22日,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了这批员工的工资追回诉求,经过核实和调解,在去年底下达了仲裁调解书。记者在邹女士提供的仲裁调解书复印件上看到,在双方达成协议的一栏里写着“酒店拖欠邹女士工资6875.7元”、“酒店分别于2016年1月31日前和2月29日前,分成两次,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邹女士3437.85元”等内容。但邹女士和其他被拖欠工资的员工一样,一直没有收到应得的款项。
在酒店方没有按照仲裁协议执行责任的情况下,邹女士、李女士等几名员工于今年3月24日向长洲区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受理了她们的请求。
5月12日,记者多方联系上了梧州金苑大酒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邓女士。她在电话中表示:“不是不愿意发放工钱,而是员工自己辞职罢了。一切按照法律程序办理,我不接受媒体采访。”
5月12日,记者从长洲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到,在法院的相关的工作下,已查证金苑酒店的银行账户没有存款,但法院方面将努力与酒店方协调,并要求酒店方于6月份向员工发放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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